潘亦擔心根本難以就安置達成共識,如獲八至九成居民同意都可能有困難。規劃署回應指,政府可在修改地契時,要求申請人滿足安置條件,才批出有關申請。
協助居民的民協副主席譚國僑亦指,邨內1,300戶至少三分一屬長者,根本沒有能力購買資助房屋單位;又批評平民屋宇誤導居民,一直拒出席居民大會公開向居民解釋安置方案,只到個別住戶家訪,「佢會話好多居民都同意重建,嚟逐個游說住戶支持」。不少居民均以為重建後仍可租住邨內單位,實際是全屬出售房屋。
根據平民屋宇有限公司今年3月向居民派發的重建單張,列明重建的好處包括居民可「原邨安置」、可毋須入息審查而繼續租住原屋邨單位或購買重建後的單位,但未有列明可供出租單位數目。
■記者鍾雅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