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香港教區已表明轄下學校不會在二○一○年限期前成立法團校董會,陳日君昨在會上批評該三項措施變相懲罰較遲成立的學校,「佢(教統局局長李國章)要趕盡殺絕,迫我哋馬上就範。」他重申,校本條例已違反《基本法》,故上述任何一項措施獲得通過實施,將會申請司法覆核。
聖公會、循道衛理聯合教會及香港道教聯合會的代表昨也表明反對教統局的措施。教育界議員張文光提出折衷建議,要求當局讓沒有壞紀錄的學校也可靈活運用一筆過撥款。
羅范椒芬回應指,當局每年抽查的一百間學校中,多至一成五在財政管理上有嚴重失誤,例如有校長出外參加研討會時,機票及食宿支出全由學校支付,又有學校將本來是校內的經費,上繳辦學團體推行服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