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灣仔堅拿道西冠景樓3樓平台出現3層樓高的巨型充氣廣告牌恐危及駕駛者及住客安全後,屋宇署昨回應指,考慮到風力影響及潛在火警風險,認為該構築物(廣告牌)有可能變得危險,故決定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05(1)賦予的權力,向有關人士發出「拆除危險構築物通知」,規定有關人士必須在該通知日期起計3天內,將該構築物拆除。
屋宇署稱,若有關人士未能在指定時間內遵行上述規定,屋宇署可依法進行或安排進行任何所需工程,以符合通知的規定,並處置在施工期間拆除的任何物料,以及向有關人士追討是項工程招致的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