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男子沒有反抗,結果警員在他的背囊內搜出一支電槍,懷疑他有不軌企圖,於是將他拘捕,案件交由灣仔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現正調查其電槍的來源,初步相信是由內地攜來入境。
電槍在本港被列為違禁武器,根據法例,如違法藏有違禁槍械,最高可判罰款10萬及監禁14年。
近期本港緝獲的電槍日多,本月8日警方搜查大埔一間電器店,起出兩支電槍,拘捕包括東主在內的3名男女,而在8月3日5名歹徒曾在西環持電槍打劫商人,最後一網成擒。而警方在最近反黑行動中,亦有撿獲電槍。
電槍通常是分電筒型、鬚刨型和長棒型,是非常危險武器,在內地很容易購買,而本港一些不良電器店也偷偷售賣電槍牟利。
電槍可釋放數萬至數十萬伏特高壓電流,被電者全身抽搐,嚴重情況會令心臟停頓,足以致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