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創國歌隨時坐監 政府發言人警告:無謂去試

蘋果日報 2018/03/16 14:03

國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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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二次創作、在網絡撒播有損國歌的內容等情況,政府發言人稱,網絡上的行為一般都會被理解為在公開場合的行為,所以網民有所擔心就「唔好喺網上分享」,亦「無謂走去試」。發言人更謂,即使是對政治問題有不滿,都有很多方式譬如叫口號、舉橫額去表達,不一定要使用國歌。
至於市民會否容易誤墮法網,發言人則指政府有主動的執法權,亦可以透過收到投訴作跟進,由於相關罪行屬刑事罪行,所以收到投訴亦要視乎是否有充份舉證,並不是有人投訴就檢控,形容舉證門檻不低。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將內地《國歌法》十六條條文之中的十三條,以不同形式納入本地法例。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擔心,《國歌法》涉及聲音傳送對市民的影響,情況較《國旗法》和《國徽法》更複雜,指政府不宜以「大石砸死蟹」方式進行立法,應以白紙條例草案形式諮詢公眾,否則將容易引起爭議。
不過,正在北京的行會成員兼全國政協林健鋒及港區人大代表馬逢國接受傳媒查詢時,均指《國歌法》本地立法無需出白紙草案公眾諮詢。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支持政府提出《國歌法》本地立法,指近年個別人士將情緒發洩在國歌上,侮辱國歌,政府不能坐視不理,冀透過今次本地立法傳遞清晰訊息,特區有需要維護國歌的尊嚴。她稱市民若有疑慮現階段仍可提意見,相信立法會將召開公聽會,政府草擬法案時亦會聽取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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