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方仲喺YouTube發現一段相信震驚三萬香港克警嘅片段,就係將眼鏡放喺陽光下聚焦,轉眼就可以燒着張報紙,威力比得上佢哋示範支「雷射槍」,咁一眾四眼仔女會唔會到時配副眼鏡都被休班警截查先?同樣係四眼嘅黃國桐律師就好嬲同八方講,質疑克警亂嚟,市民以後係咪連火機同放大鏡都唔買得,只要整得着火都隨時被克警話係武器?又究竟克警話「觀星雷射筆」係「雷射槍」,其實吹大幾多?
八方請教過有「港版神探伽利略」稱號嘅工程師盧覺強,原來佢都有睇警方個直播,仲笑話「唔知企後多一米,張紙會唔會穿呢?」盧覺強話係筆定係槍呢,其實要睇束光有幾大能量,又話實驗室嗰啲夠勁喇啩,1,000到3,000毫瓦,用嚟切嘢都得,但佢哋都唔會叫佢做槍!而講到底,其實外界係質疑克警懷疑知道方同學係浸大學生會會長而郁對方,如果係普通一條阿茂買,相信買十箱克警都唔會理!
李八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