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Laurent Frank(32歲)被控於前年5月1日及8月24日,在銅鑼灣富豪酒店及灣仔驊宅單位內強姦W及Y,並於同年8月8日在驊宅單位非禮X。案發時25歲任文員的W供稱,被告自稱是加拿大人及首次來港,W遂答應相見,見面前被告向她提及到便利店買避孕套,令她十分反感,她表明不會與被告性交。W終與被告見面,被告指兩人會有完美結晶品,令W聯想到性交而感尷尬,其後被告稱感不適,要W送他回酒店。控方指被告在酒店房內強姦W。控方又指27歲的X及19歲的Y均為學生,先後獲邀到被告住所,被告強吻及吻胸非禮X,而Y表示自己是處女拒絕性交,但反抗失敗,Y事後報警。警誡下被告指Y是同意性交。
案件編號:HCCC391/14
■記者蔡曉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