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婦事後解釋,由於李氏夫婦常把濕𣲷𣲷的地拖放在晾衣架晾曬,致她出外時被滴水沾濕衣服和頭髮,令她大為不滿,所以曾為此跟對方理論爭執,雙方從此積怨。
當林婦昨日從屋苑保安口中得悉跟她不和的男戶主跳樓自殺,竟沒有感到驚訝或惋惜,反而不斷向保安員打聽對方的生死:「點啫?究竟佢死唔死得呀?哦!死咗喇?」
對於死者生前苦無對策應付滋事鄰居,法律界人士梁永鏗昨日表示,倘被鄰居以噪音或言語恐嚇滋擾,市民可在家門外安裝閉路電視攝錄鏡頭將滋擾過程拍下,或者本身向鄰居投訴前,先在身上暗藏錄音機或攝錄機,若對方出言恐嚇,可錄下作為呈堂證據報警。梁永鏗指出,一般噪音滋擾的檢控程序繁複,要由環保署證明是否達噪音分貝或違法時段,即使成功檢控也是罰款了事。至於自稱黑社會成員或恐嚇屬刑事罪行,可被判罰入獄。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