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和不少律師行家茶餘飯後的話題,都離不開移民。大概3、4年前,會考慮移民的,大多是有小朋友的人,但最近連家中沒有小朋友的人士都會認真考慮移民。
可是,很多人擔心移居到外國後,不知道能夠做甚麼工作,又不知道能否賺到和在香港工作時一樣的薪金。其實,律師都會擔心這些問題。以我和我的法律界同班同學來說,我們都不能和前輩們一樣,以香港執業律師的資格直接獲取英格蘭與威爾斯的執業律師資格。即是說,就算我們移居到英國在當地工作,也要另外考試以獲取當地的執業律師資格。
據我所知,目前以外地(例如香港)律師身份獲取英格蘭與威爾斯的律師資格,要求報考者參加兩部份的考試(Qualified Lawyers Transfer Scheme)。要讀的資料就好像重新讀過LLB(法律學士課程)加PCLL(一年制的法學專業證書課程)一樣多。
除了要參加含海量讀物的考試之外,律師們也要考慮他們在香港已經累積的經驗會否被外國的法律界承認。例如,一位香港執業律師在香港工作已經10年(行內稱為10PQE(Post Qualification Experience)),但就算他成功考取英格蘭與威爾斯的執業律師資格,也不代表當地的律師行會承認他有10年的律師經驗,因為當地的律師行有機會認為他在香港的工作經驗與在英國的工作並不相關。這個情況,相對於剛剛獲取香港執業律師資格的人士,或多或少會令已經有相當經驗的律師對移民卻步。
另外,就差不多每個人都會考慮的薪金問題,由於英國的入息稅比香港的重,就算成功考取當地的執業律師資格後在當地律師行找到好工,交稅後薪金都會比在香港的時候低一截。
當然,如果我們不需要移民就最好啦,沒有地方好得過自己土生土長的香港。
這篇會是筆者參加法政匯思的最後一篇文章。日後,請各人在各自的崗位上努力,大家保重。
Nessie Woo@法政巴絲
法政「巴絲」-法律界的「巴打」和「絲打」。不知絲襪奶茶,配以豆腐火腩飯,會是怎樣的味道?當浪漫的男人,遇上活潑的女孩,又會擦出甚麼樣的火花?讓法律界的朋友一起來,同大家赤裸裸gossip呢行嘅八卦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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