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昨針對五名議員漏報公司股權,及未有申報身兼受薪董事的投訴發表調查報告,涉事議員包括委員會主席、「經濟動力」梁劉柔芬。委員會調查後相信,上述議員非蓄意漏報,所以不建議任何懲處,但委員會成員黃成智認為梁劉柔芬身為主席亦犯此錯誤,應考慮辭任主席。
是次調查針對霍震霆、梁劉柔芬、梁君彥、詹培忠、黃宜弘及葉國謙等六位議員的違漏申報投訴,委員會認為葉國謙沒有向秘書處申報是現代殯儀服務有限公司董事的投訴毋須跟進,因為葉就任立法會議員前已辭去上述職務。
至於另外五人,委員會相信漏報非蓄意行為,亦無利益衝突,所以不會動議訓誡式譴責,但委員會強調有關行為「有欠謹慎」,未符合公眾對立法會議員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