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關於我們

用職權擅取資料 代女同事辦會籍
評稅主任非法用電腦罪成

蘋果日報 2003/01/25 00:00


【本報訊】稅務局助理評稅主任擅自從稅局的電腦系統,獲取女同事的個人資料,替她申請世界自然基金會會籍,結果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原審裁判官認為評稅主任出於好意,判其無罪,引起律政司上訴,高等法院法官貝珊昨裁定裁判官犯錯,下令裁判官改判被告有罪,並判處適當刑罰。
根據法官判詞,被告李聞偉從電腦上獲取資料,又在女投訴人不知情及不同意下使用,便屬不誠實,犯案動機只是求情理由,替女投訴人報名加入顛覆教派,抑或慈善小團體,均無關宏旨。
法官續指,被告在稅務局工作,應知要將納稅人的資料保密,但原審裁判官太着重被告的動機,忽略被告不誠實取用資料,遂接納律政司上訴,推翻原判,而按上訴庭案例,除非有極不尋常因素,否則觸犯本案罪行,必須判監。

原審裁判官犯錯
二十七歲的李聞偉於九六年加入稅務局,○○年七月他透過稅務局的電腦系統,取得黃姓女同事的個人資料,並以黃的身份證號碼及住宅地址,替她申請世界自然基金會會籍,又以信用卡代為支付二百一十元會費。
後來,黃女收到會員證,發覺個人資料遭外洩,於是向該會查詢,稅務局經內部調查,證實是李曾查看過黃女的個人資料。
李於去年四月被控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東區法院裁判官李慧思認為李聞偉並非不誠實,未有從中得益,審訊期間已質疑是否應該起訴,最終判他無罪釋放。
案件編號:HCMA723/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