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勞工處擬設新職規管工會守《國安法》 遭議員要求更多資料後突撤申請

蘋果日報 2021/06/08 21:28

港版國安法勞工處首席勞工事務主任規管工會立法會

勞工處上月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每年耗資270萬元增設一個首席勞工事務主任,其中一項職務是加強規管工會,確保工會遵守《國安法》。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今日(8日)向立法會議員發信,撤回相關討論項目。
政府早前建議在勞工處開設一個首席勞工事務主任的編外職位,為期3年。該職位月薪15萬至16萬元,每年薪金和福利開支為270萬元,出任擬設新職位的人員將協助勞工處助理處長(發展)擬定和執行相應的執法策略,包括加強對職工會的規管,確保職工會遵守《職工會條例》及相關法例,包括《港區國安法》、督導有關投訴職工會的調查及跟進工作、檢討《職工會條例》相關條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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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建議在勞工處開設首席勞工事務主任的編外職位,為期3年。每年薪金和福利開支為270萬元,協助勞工處助理處長(發展)擬定和執行相應的執法策略,包括確保職工會遵守《港區國安法》。資料圖片
有關建議原定於明早(9日)舉行的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上討論,但財庫局今日向委員會發信,指由於勞工處了解到部份議員希望就有關議題取得更多資料,為讓處方有更多時間準備及向議員解釋,決定撤回相關項目,在適當時候才再提交立法會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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