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關於我們

抗辯理據曝光!巫斯義仍被罰停賽15日

蘋果日報 2015/01/14 06:00

抗辯理據曝光!巫斯義仍被罰停賽15日

巫斯義本月4號策騎賢廐「精彩鬥士」的跑法經過三度研訊後,馬會競賽小組裁定他違反賽事條例第99(2)和(5)條未盡全力策騎,由下月7號賽事起停賽15個賽日。

「精彩鬥士」當日出爭三班1400米草地賽,亦是此駒首次在港出賽,由巫斯義策騎負133磅排14檔,臨場成為21倍冷門,起步後沿途包尾,早段與馬群脫節,結果姍姍來遲以全場最快末段時間22秒10追上跑第五。

賽後競賽小組即時就此駒跑法展開研訊,聽取了蘇偉賢及巫斯義的證供後,當日未有裁決,到本周一續審,裁定巫斯義犯規,並向他提出三項指控,指他由最後五百至二百米內,三度未有讓座騎爭取最佳位置,但他當日否認控罪,並表示要進一步提出證供作抗辯,所以馬會將研訊押後至今晨(14日)續審。

然而,巫斯義今晨並沒有找來其他證人提供新的證供,只單獨出席研訊,據悉他提出的抗辯理由,主要集中在賽事步速方面,他大致指該場冠軍「伽楠」及亞軍「天外之天」第三段所造時間,分別是23.08秒及23.2秒,而「精彩鬥士」造22秒84已合理,所以他沒有必要把座騎再加快,但小組認為抗辯理由不成立,仍裁定他沒有決心讓座騎爭取最有利的爭勝位置,經過不足一小時聆訊後,維持有關指控。巫斯義在聆訊後不發一言離去,他可在24小時內提出上訴。

巫斯義被小組罰由下月7號賽事起停賽15個賽日,而他在上周六策騎「彩球」末段垂手失去第四名,已被罰由本月28號至2月4號停賽三個賽日,換句話說,他合共停賽18個賽日。競賽小組亦將蘇偉賢的證供記錄在案,指他有責任於任何時候給予策騎指示時,須盡可能確保他的參賽馬跑法符合賽事規例。

由於巫斯義曾於08年6月策騎「威騰」被判未盡力策騎,這次已是他第二次觸犯天條,因此才被重罰,停賽後剛好在4月7日復活節賽事才能在綠茵場上「復活」。

http://racing.hkjc.com/racing/video/play.asp?type=replay-full&date=20150104&no=09&lang=c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