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壞消息 美最高法院裁定網店需徵稅
銷售稅亞馬遜網購網上購物網店消費
網上購物盛行,單是去年網店零售銷售額估計達到4,535億美元。
網上購物盛行,很多實體商店投訴它們要付足銷售稅,不用繳稅的網店則佔盡優勢。不過,這個情況或將有改變,美國最高法院周四裁定,網上商家即使在某些州份沒有實體商店,仍可被要求收取銷售稅。
1992年奎爾公司訴北達科他州案(Quill Corporation v. North Dakota)中,最高法院判決稱,除非商家在州內有實際聯繫,否則憲法禁止州政府要求商家收取銷售稅。當年的判決間接推動網上購物興起,多個州政府表示,因此每年損失數百萬元(美元,下同)收入。
最高法院周四以5比4推翻1992年判決。大法官甘迺迪(Anthony Kennedy)在多數意見判詞中寫道,奎爾案判決扭曲了國家經濟,導致各州每年損失80億元至330億元稅收;此外,跨州賣家透過避稅,提供較強價格優勢,對本地實體店或商家構成不公。
甘迺迪並寫道,1992年至今世界大變,當年郵購銷售額只有1.8億元,而單是去年全美網店零售銷售額,估計高達4,535億元。他補充,判詞已經留有空間,讓金額很小而且分散的交易,有機會不用徵稅,法院也沒有對州政府是否可追溯銷售稅作出裁決。
判決出爐後,亞馬遜(Amazon)股價早上交易下跌1%。其他電子商務公司則受到較大打擊,買賣手工藝成品為主的Etsy股價下跌4.5%,家居電商Wayfair股價跌3.2%。
總統特朗普上任後,多次批評亞馬遜避稅,以及「佔美國郵政便宜」。沒有捲入是次最高法院案件的亞馬遜,只對直接銷售的貨品收取銷售稅,但不對第三方透過平台賣出的商品收取銷售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