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送中】葉國謙料12港人被控非法入境 內地服刑才遣返香港
被捕送中葉國謙涂謹申
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等12名在反修例運動中被捕的青年,上月底疑偷渡往台灣途中被內地公安截獲,至今被內地扣押逾2星期,音訊全無,內地代表律師求也被拒。身兼港區人大代表的民建聯葉國謙指,以現有資料而言,估計12人被起訴涉及非法入境內地罪行的機會較高,而被告涉及「國安法」的機會則較低,指內地應會在30多天內決定起訴的罪行,並展開相關法律程序,指相關人士在內地完成審判和服刑後,便會遣返香港進行在港的相關法律程序。
至於被捕者代表律師至今未能與當事人會晤,葉國謙今早在電台節目堅稱,內地有法律保障被捕人士的權利,包括聘請律師,但他指出必須先證實委託律師的身份,及是否已徵得當事人或其家屬同意,指明當局會先要求律師做「公證證明」,以免有人炒作。惟在此事上內地是否已更改有關標準,令內地律師求見被拒?他指不清楚,不便評論。
按內地法律,非法入境刑期為1年,但情況嚴重可被判監2至7年,葉指,若因擔任「蛇頭」引致他人死亡,可以判終身監禁。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在同一節目指,過往港人在香港以外地方犯法,港府會積極尋求遣返相關人士,雖然香港與內地沒有引渡安排,但以往亦可要求將涉案人士送返香港,再在邊境交收。他並指,內地法律機構應查清楚:「究竟佢哋喺咪想潛逃去大陸呢?或者有意喺大陸犯法?」,或是碰巧經過內地海域,根據以往案例,內地有關執法機關應回香港司法機構處理,重申港府協助在內地觸犯法律的港人,並非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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