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例規定平列懸掛國旗在右區旗在左 蔣麗芸:唔肯定

蘋果日報 2017/09/07 12:29

立法會蔣麗芸國旗區旗熱血公民劉國勳鄭松泰

熱血公民主席兼立法會議員鄭松泰去年10月19日於立法會議事廳內倒插國旗區旗,被控侮辱國旗及區旗兩罪。立法會議員蔣麗芸出庭作供,指當日從劉國勳手中接到國旗及區旗,她並無插在杯座中,而是平放在桌面上,其後按黨團召集人指示離開會議廳,進入休息室。
其後她透過電視畫面看見鄭松泰將國旗及區旗倒轉,一怒之下即返回會議廳,看見鄭已將「十幾廿個」國旗區旗倒轉塞入杯座,遂出言警告鄭「你搞乜嘢,將啲國旗掉轉晒」,又要求立法會管事「幫手插返好」。稍後她返回休息室,有議員指鄭「又嚟」,她遂再進會議廳,走到鄭的座位前指摘他,並警告「唔好再咁做,再係咁會告你」。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盤問蔣麗芸,問她知否法例訂明平列懸掛國旗和區旗時,國旗在右,區旗在左。蔣麗芸聲稱「唔肯定」,又指彭有法例在手,她卻沒有。
其後彭讓她閱讀法例,然後再次提問,並指法例已訂明展示國旗區旗時的規格。蔣麗芸只是笑,沒回答。彭追問將國旗及區旗平放桌面的蔣,假如不依照法例要求擺放國旗區旗,又是否侮辱國旗區旗。蔣反駁謂「我知佢想套我去邊」,又強調鄭並非調轉旗幟左右,而是「倒轉塞入個桶」,並指法例只訂明懸掛時旗幟左右位置,「當時都冇懸掛」。彭指蔣「捉字蝨」,蔣否認謂「條例係咁寫」,庭上眾人聞言竊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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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松泰。(李家皓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