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界奇聞】踏入第70天 辯方律師直問官:為何你要如此玩弄我
何麗明侯振輝司法界奇聞
辯方代表律師侯振輝。(圓圖為暫委特委裁判官何麗明)。
東區裁判法院暫委特委裁判官何麗明今年1月初開始,審理涉及一名尼泊爾女子的行人疏忽傳票案,案件今踏入第70天審訊,何官與辯方代表律師侯振輝繼續在庭上針鋒相對,侯問何官:「為何你要如此玩弄我(Why do you play me in this way)?」何官則斥其指控無事實基礎。案件最終押後至6月6日續審。
辯方今申請提交土地測量報告及傳召專家證人作供,何官質疑該報告與本案的關係,並休庭要求辯方解釋,其後批准辯方要求。但當控方盤問專家證人期間,侯提出反對,指有關盤問違反法律專業保密權,何官要求他解釋並提供權威法律意見作參考,侯指該概念屬基本法律知識,「我並不隨身攜帶圖書館(I don’t carry a library)」,故無法即場提供有關權威意見。
何官問侯是否需要休庭以找尋所需的權威法律意見,侯無正面回應,但稱至少需兩小時,反問法庭想他做甚麼,又指是何官要求他提供法律權威意見。何官多次否認,指侯可自由決定提供與否,並多次詢問侯是否需要休庭,其間兩人重複同樣的提問及回覆至少7次。
侯又要求何官就查找權威法律意見提供指引,何官稱無指引,侯問:「為何你要如此玩弄我(Why do you play me in this way)?」何官否認,指不想再重複相同及無意思的對話。
何官指侯令她「大開眼界」,斥侯「你聲稱自己從知名法律學院畢業,你聲稱自己知識淵博,你聲稱自己的邏輯出眾」,但侯於庭上的表現令她吃驚。
雙方就此爭論逾半小時,其間多次沉默,侯多次嘆氣,最後仍未達共識,何官則重新傳召證人進庭接受控方盤問。
事發於2016年4月,尼泊爾籍被告Thapa Kamala在大潭道遇上交通意外被車撞倒,留醫兩個月,事後遭律政司控告「行人疏忽」,案中司機則沒被檢控。辯方認為案中司機涉嫌超速,故選擇不認罪。案件早於2018年1月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斷斷續續聆訊,已審訊七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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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30】守住歷史 拒絕遺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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