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定罪五人向終院上訴 明年2月初處理上訴許可
終審法院上訴許可黃偉豪七警黃祖成劉卓毅白榮斌劉興沛關嘉豪少丹
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七名警察將社工曾健超抬到暗角圍毆,前年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各判入獄兩年。上訴庭今年7月基於原審法官認人不妥,裁定其中兩警脫罪;其餘五警維持定罪,但刑期減至15至18個月。維持定罪的五警早前已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終院已排期於明年2月6日處理上訴許可申請,預計需時1小時。
五名上訴人包括總督察黃祖成、高級督察劉卓毅、警長白榮斌、警員陳少丹和關嘉豪。較高職級的黃祖成和劉卓毅早前獲減刑至監禁18個月,職級較低的白、陳、關則減刑至15個月。另外兩名職級為警員的被告劉興沛和黃偉豪,早前上訴得直撤銷定罪。
-----------------------------
【匿名港警爆大鑊】
韓國KBS時事節目《時事直擊:香港 被自殺》
一按即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