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地兩檢】譚惠珠指鹿為馬 何君堯死撐國家觀念行先

蘋果日報 2017/12/31 12:07

城市論壇何君堯大律師公會一地兩檢割地兩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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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中人士及建制派連續多日附和人大就一地兩檢的「一言九鼎」的決定,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及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不斷護航,譚惠珠更指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等同法律,本港法院無司法管轄權。《城市論壇》今日討論「人大常委一言九鼎 一地兩檢理據評定」,出席嘉賓有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法律界關注一地兩檢聯席成員何君堯、一地兩檢關注組召集人陳淑莊及法政匯思成員吳宗鑾。
就公民黨主席梁家傑批評人大常委今次的決定,反映日後人大隨時可「指鹿為馬」,認為鹿是馬就是馬,譚惠珠不認同,辯稱今次決定為了解決香港日後疑慮的東西。陳淑莊斥人大猶如指「有中國特色的鹿,就是馬」,她批評有中國特色的法治,即是人治。
吳宗鑾批評,一地兩檢安排是黑箱作業,政府就安排拒絕諮詢,民間要求提供數據、如高鐵班次等,均被拒絕,政府充耳不聞,「成件事根本就係個局,你與其叫一地兩檢,不如『一地老點』可能更符合意思。」他又指,今次人大常委的決定只是企圖給予正當性,讓外界以為一地兩檢是符合基本法:「透過憲制程序去做一件壞事,曲解基本法,破壞一國兩制。」他又指,民間一直有提供一地兩檢的替代方案,以免破壞基本法,但政府官員卻拒絕會面討論。
何君堯就認為,香港的法律制度頗健全,但97年後,要以國家觀念為先。何之後強調「沒有說以中國為行先」,但要接受一個政治現實就香港是中國的一部份,香港不可「自把自為,唔使理會中央」。何又引基本法第12條指,「香港一直都是直轄於中國」,指就算是在香港立法會通過的法律,如果不符合中央的要求,都可被發回並作廢,相信除了和基本法有牴觸外,還是終審法院說了算,他又同意人大常委的決定是「一言九鼎」,「係一鎚定音咁解,呢個喺憲制下我哋接受嘅規則」。
陳淑莊質疑,一地兩檢安排做法是把西九站的一部份租了出去,但連口岸的司法管轄權也「租埋出去」,反問政府平日的租約會否連司法管轄權也租出去給租戶。她續指,如果人大常委的決定是對基本法有約束力,理應在基本法寫明,而非現時在基本法僭建「人大決定便是法律」的安排。
譚惠珠則重申,只要視西九站內地口岸區,基本法第18條「全國性法律不在港實施」便不適用,「基本法18條已經唔存在,你想靠第18條都靠唔到。」她又指,在起草基本法時,並沒有想到會香港局部地方或者某一類人可適用內地法法律,所以基本法第18條指「全國性法律不在香港實施」,所指的是「全香港」,如今實施一地兩檢的只是西九站的內地口岸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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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榮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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