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四人被控管有非法用途工具 學生投訴遭警以剪鉗指向下體
天平邨抗暴之戰謝銘基
周一(9日)凌晨約2時半,多名防暴警員於上水天平邨停車場天台截查10多名男女,並檢獲一批已經裝上釘的膠管、白電油及米酒等。4人被落案起訴,包括一名教師及兩名學生,今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代表律師投訴,其中一名學生曾被手持剪鉗的警員指向其下體,又迫他們交出手機密碼。另有被告投訴遭警暴,今出庭時仍一拐一拐。
被告地盤工人何國基 (39歲)、陳姓同學 (17歲)及學生林曉偌(18歲)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指他們在本月9日在上水天平邨商場停車場天台,管有三罐白電油、一個紙箱內有廿四支中國米酒、一個紙袋內有三十七個已裝有鐵釘的塑膠軟管,及一個綠色背囊內的兩個紙盒,內有大量鐵釘及軟管。報稱教師謝銘基 (31歲)被控相同控罪,指他同日同地管有兩把剪刀,兩把剪鉗及一個士巴拿,意圖作非法用途。
據了解,兩名學生及該教師份屬不同學校。4人毋須答辯,控方要求押後作進一步調查,包括化驗報告及指紋校對。控方不反對各被告保釋。4人獲准保釋候查,但須守宵禁令。
代表首被告的大律師溫浚佑向法庭投訴,指首被告被制服後仍遭警員打他右腳,令他受傷。首被告今早步出犯人欄時一拐一拐,他的右手亦有受傷。
次被告的代表大律師李安然則指,次被告被捕時遭警噴胡椒噴霧,警員制服他後打其左大腿近臀位置,在他袋中搜出一個鉗,跟著拿著該鉗作狀指向他下體。李續稱,次被告「中椒後」視力模糊,警員卻在當時要求他交出手機及密碼,次被告曾問可否不交出,警員推他一下,稱:「叫你畀就畀啦!」最終次被告在不情願下交出手機及一些程式的密碼。
第一、三、四被告獲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外出,17歲被告則以5,000元保釋金及5,000元母親人事擔保。各人保釋期間不准離港、須居於報稱地址、晚上11時至翌日6時守宵禁,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5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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