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外科專科醫生唐納基(James Donald Greig)於2019年2月2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酒後駕駛及不小心駕駛兩項罪名成立,共被判罰款14,000元及停牌1年。醫務委員會今(15日)召開紀律聆訊,被告醫生未有現身,由代表律師出席紀律聆訊。醫委會最終向他發出警告信,至於其專科資格則由醫委會轄下教育及評審委員會另行處理。
案情指,唐納基醫生於2018年10月29日早上約7時29分,在大老山隧道高速公路上駕駛私家車時,因收掣不及撞上前面私家車,造成3車相撞,被告車輛車頭損毁,幸未有造成傷亡。約8時12分,警方截停被告進行呼氣測試,結果發現每100毫升呼氣內含56微克酒精,超出每100毫升呼氣含22微克酒精的標準。被告隨後再被帶回沙田警署接受測試,結果每100毫升呼氣的酒精含量為45微克,同樣超標。
唐納基於2019年2月2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酒後駕駛及不小心駕駛兩項罪名成立,共被判罰款14,000元及停牌1年,並需自費參與駕駛改進課程。
代表律師指,被告唐醫生對事件感到後悔及慚愧,事後已沒有再酒後駕駛,是次為他駕駛43年來首次犯上相關錯誤,他在2月28日通知醫委會,過程合作;被告在事發當日早上並沒飲酒,而是前一晚觀看一級方程式賽車比賽時飲了一杯威士忌,以為早上酒精已消退,未料酒精測試會超標。
代表律師呈上數封求情信,指唐醫生行醫逾20年,1998年9月成為註冊外科專科醫生,紀錄良好,是盡責細心的醫生,各人證亦指出唐在社交活動時只會適量攝取酒精,沒有酗酒問題。
醫委會研訊小組主席麥列菲菲表示,酒後駕駛是嚴重罪行,作為醫生應該更知道其罪行所帶來的影響,被告高估了自己的酒精攝取量,是次酒駕未有造成死亡實屬幸運,委員會接受被告醫生表現有悔意,過程合作,事後亦有採取改善措施,相信重犯機會低,故向其發警告信,至於其專科資格則由醫委會轄下教育及評審委員會另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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