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昨認為吳未能提供足夠資料,法庭根本不知道吳想挑戰覆核的決定是甚麼、何時頒布及違反規劃指引中那一條文,更未能解釋為何逾時申請,故拒絕受理該司法覆核。
法官表示,同情吳關注大角嘴區環境質素轉差,但司法機構不能規管環保事宜,須由行政當局負責。吳在庭外稱,接受及尊重法庭判決,只是擔心大角嘴居民要受苦,又指摘特區政府不尊重民生及民意,會先研究判詞及諮詢法律意見,才決定是否上訴。
關注屏風效應小組亦表示尊重獨立的司法制度,環保觸覺則對判決表示失望,但會接觸投得地皮的新鴻基地產,希望開會商討該幅地皮的更佳規劃。
案件編號:HCAL6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