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增首長級職位「協助」學校落實國安教育 月薪21萬起跳 4.1已上任
國安教育教育局
國安教育如箭在弦,各中小學須於8月向教育局提交首份國安工作報告。有負責整理報告的中學副校長指,教育局要求校方向家長宣傳,實際操作有困難,特別家長各有政治立場,若安排在校講座,討論時易起爭拗,校方難應付失控場面;另有小學校長表示,將按現時常規科目既有的國民身份內容,再剪裁另一套內容作國安教學之用。
此外,教育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陳慕顏已晉升為新增設首長級的「教育局副秘書長(特別職務)」,職責包括落實《國安法》,當局強調有時限首長級編外職位,毋須每次向立法會申請。
教局早前頒佈《國家安全:學校具體措施》,中小學須於8月向教育局提交首份國安工作報告。網頁截圖
根據新措施,由學校行政到學生訓輔及支援,以及家長都要「以愛心引導和培育下一代」。網頁截圖
因應《港區國安法》實施至今一年,學校行政及各科目教育均須配合。原本擔任首席助理秘書長(教育統籌委員會及策劃)的陳慕顏,根據教育局網頁,已晉升為當局增設首長級的「教育局副秘書長(特別職務)」,職責包括「落實國安法及相關事宜,統籌提升學校行政和管治的特別支援措施;制訂官校發展的策略;檢視教育局教育專業人員的發展 」。
教育局發言人覆稱,新設教育局副秘書長(特別職務)一職,屬有時限首長級編外職位,該職位薪級為首長級薪級第3點(月薪介乎20.9萬至22.8萬元),任期由今年4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發言人強調,按既定機制,6個月有時限首長級編外職位可因應需要,不需每次向立法會申請。若有更長遠的需要,局方將向立法會尋求支持。
當局形容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而《香港國安法》清楚列明特區應當通過學校開展國家安全教育,亦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加強宣傳、指導、監督和管理。
根據資料顯示,教育局原有6名副秘書長,分別負責學校發展及行政、課程及質素保證、高等教育科、特殊教育科、基建及學位分配及機構事務等職務。
根據教育局網頁,當局增設首長級的「教育局副秘書長(特別職務)」由陳慕顏升任。
該不具名副校長表示,基本上推行國安教育可調整內容的空間不大,報告將解釋「已做,及未做」原因及安排;不過,教育局要求跟家長宣傳國教,最叫學校為難,直指家長也有不同背景、政治立場,倘若在校舉行講座,討論時易引起衝突,非校方能力範圍可以維持場面,故將「避重就輕」,向家長派發通告與宣傳小冊子。
副校指:「(辦講座)都有點危險。而家長定義都很闊,來參加講座,可以是其他親戚、監護人等,是擔心當有任何提問,引起不同立場意見,學校很難應付即場狀況;反而我們熟悉學生,就算有不同意見,都會畀面尊重學校。」
他續指,現時有關國安教育活動,都以班本形式進行,討論氣氛相對好;就算個別學生有情緒反應,教師亦易於處理;至於教學內容,亦會依書直說:「這個簡單得多,你話一,我便做一,剛剛好便可。」
至於另一位不具名小學校長,將會按教育局早前給予的課程要求撰寫報告;至於是否適合小學生理解範疇,他表示,將用「國民身份」切入:「本身常識、科學、中文都有相關的國家知識,我們便從中剪裁另一套罷了。」
該校長補充,開學後,教育局若有任何有關國安教育的宣傳單張、小冊子,校方將列明屬教育局分派,區分學校的通告,以茲識別,讓家長清晰國安教育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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