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共浴狎玩兼誘女口交 廚師入獄18個月
非禮親女父女共浴
55歲廚師多年前與妻子分居期間,趁與8歲女兒共浴時侵犯她,並著女兒坐在其大腿上,以下體觸碰女兒下體;跟女兒說「陽具好好味」,着她為他口交。女兒去年告訴班主任揭發。廚師早前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斥被告身為女童生父,當時女兒是他惟一依靠的親人,被告理應保護她,卻侵害女兒,嚴重違反誠信,需判處阻嚇性刑罰,判監18個月。
被告早前被裁定非禮及向16歲以下兒童作猥褻行為兩罪罪成,辯方今求情時表示,被告女兒事發後沒有出現心理問題,是不幸中的大幸,案件為被告帶來不愉快的烙印,他會永遠記住。辯方又指,被告喪失第一段婚姻,第二個家庭亦因本案瓦解,這對他已是懲罰,本案不涉暴力,被告原沒案底,亦相信將入獄,望能輕判。
裁判官引述事主的創傷報告,指事主現時與母親同住,可處理案件帶來的負面情緒,案件沒影響她的日常生活,她亦沒有嚴重心理問題。而被告的心理醫生報告則指被告是不負責任的人,需要受人仰慕,且會推卸責任不承認自己出錯,被告與女兒已分開住,重犯機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