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警方隱形戰車 追截達六千米
平治150公里狂飆經理囚9月

蘋果日報 2002/01/26 00:00


【本報訊】設計公司總經理攜兩女伴駕着平治SL500超級跑車,凌晨以時速逾一百五十公里在屯門公路、青山公路飆車,爬頭切線急速入彎甚至逆線行車,在警方「隱形戰車」富豪S70追截下仍狂飆六千米始被截停,被裁定危險駕駛及未能提供呼氣樣本測試罪成,昨被重判入獄九個月,吊銷牌照兩年。 記者:蔡朗清
裁判官沈智慧判刑時直指該案是裁判法院所見最嚴重危險駕駛案件,猛烈抨擊被告罔顧人命,嚴重情況如早前客貨司機食「冰」毒後大鬧東九龍的案件。

另涉酒後毆警案
被告侯晏泉(四十二歲),設計公司總經理,早前被裁定於去年八月六日在荃灣路至青山公路一段公路危險駕駛及未能供呼氣樣本測試。
代表律師昨在荃灣裁判法院求情表示,被告對自己行為深感懊悔,明白案件嚴重及面對被監禁的刑罰。被告雖另涉一宗酒後毆打警員案件,但首次干犯危險駕駛,事件已令他失去工作。
裁判官沈智慧判刑時,形容該案是裁判法院所見最嚴重的危險駕駛案,被告高速飆車幾達時速一百五十公里,在既窄且彎的公路上依舊切過雙白線爬頭,以至逆線行車,甚至急速入彎及煞車欲將追截的警方汽車撞出公路,幸好高級督察駕駛技術了得未造成車禍。
沈官直斥被告行為罔顧人命,案發凌晨路面仍有車輛行駛,惟被告竟切往對面線,漠視迎頭車相撞,無論對司機、車內乘客及警官均會造成傷害。

服刑後須再考牌
她續指,警方「隱形戰車」追截時已響警號,被告未有停車,視法律及法治無物。而被告被捕時滿身酒氣,他於九八年有酒後駕駛紀錄。沈官強調,本宗案件與去年十一月二十二歲年輕司機高煒傑吃「冰」後駕車大鬧東九龍、判囚三年案相似,不同是有幸侯未有造成意外,否則會在區域法院審理。被告兩項控罪分判囚九個月及一個月,同期執行;另吊銷駕駛執照二十四個月,期滿後被告須再次考牌。
案情露透,案發當日凌晨三時二十分,新界南交通部特遣隊在屯門公路執行反超速行動,駕着「隱形戰車」的高級督察發現被告所駕平治跑車載着兩名女子,從荃灣路駛往屯門公路,以時速一百二十至一百五十公里行駛,其間不斷切線爬頭。警方啟動測速及錄影系統追截,最後追至深井,轉入青山公路近汀蘭居截停。警方拘捕被告時,對方滿面酒氣。
案件編號:TWCC255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