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執業的工程監督師詹濟南指出,無論是房署轄下屋苑或私人樓宇,均須在交收樓宇前進行驗樓工序,包括檢查緊急照明燈、消防系統等,以測試是否操作正常,若此工序未完成,便不能交收及入伙。
他續稱,即使入伙後,部份緊急照明燈包括在走廊及走火通道等,也須長期亮燈,以防停電時,也有此類由後備電供應的緊急照明燈可應用,故亮燈是有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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