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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肺炎】隱瞞疫情 拒隔離 亂填健康申報卡 最高判監3年

蘋果日報 2020/03/16 14:06

判監最高法院隱瞞疫情武漢肺炎妨害國境衞生檢疫罪

為壓制疫情、防範疫情再度由境外輸入,內地推出最嚴厲的措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關總署等今日(16日)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境衞生檢疫工作,依法懲治妨害國境衞生檢疫違法犯罪的意見》(下稱《意見》),根據《意見》,如果被檢疫者拒絕隔離、不如實填報健康申明卡等,可按妨害國境衞生檢疫罪處分,最高可被判監3年,並且罰款。
《意見》規定6種違法行為,包括:
1. 感染或懷疑感染者拒絕執行海關提出的健康申報、體溫監測等衛生檢疫措施,或者隔離轉診等安排;
2. 不如實填報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隱瞞疫情,或者偽造、塗改檢疫單、證等方式偽造情節;
3. 未經審批仍逃避檢疫,攜運、寄遞出入境微生物、人體組織、生物製品等可能造成檢疫傳染病傳播的特殊物品;
4. 出入境交通工具上發現有人感染或懷疑感染者,負責人拒絕接受衞生檢疫或拒不接受衞生處理;
5. 來自疫情流行國家、地區的出入境交通工具上,出現非意外傷害死亡,且死因不明,負責人故意隱瞞情況。
6. 拒絕執行海關依照國境衞生檢疫法等法律法規,提出的檢疫措施。
如有民眾違反以上任何一種行為,引起包括鼠疫、武漢肺炎等被國務院確定和公佈的檢疫傳染病,或令到病症有傳播危險,將會依照刑法中,妨害國境衞生檢疫罪處罰。
《意見》又指出,當局要加大國境衞生檢疫行政執法力度,對違反檢疫法,以及其實施細則,但又未構成犯罪者,則應給予行政處罰。公安部門亦要對疑犯及時立案,全面搜集證據,要「快偵快破,並及曝光」,以形成強大震懾力。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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