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控方在結案陳詞中提及,以涉案單位的裝修規格而言,曾蔭權並非打算暫住,他提醒陪審員單位裝修豪華,裝修費高達300萬,有智能馬桶、經風水大師指點,明顯是長期住所,反問陪審員「若曾不是特首,會獲得黃楚標裝修優待嗎?」
主控官David Perry坦言曾鮑笑薇為何匯給東海80萬人民幣無從稽考,亦毋須舉證,但控方認為該筆款項絕非「租金」,並首度指出或是黃平賣該3層豪宅給曾的價錢,或讓他低價長住。
控方表示該80萬人民幣轉賬迂迴曲折,早於預計入伙前20個月支付,當時雙方不但未簽租約、裝修工程亦未展開,無論如何不是「租金」。控方毋須證明款項用途,相信與貪污計劃有關。控方叫陪審員反複問自己:「若曾不是特首,他會獲得黃的裝修優待嗎?黃會隨意向路人甲提供該優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