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權運動】警方提「假記者」「搶犯」指控無證據 記協促警勿阻礙報道真相

蘋果日報 2019/09/12 01:14

警方記協

【新增動新聞、警方回應】
反送中運動逾3個月,警暴不僅針對示威者,更時有記者被警方強光照射、無差別噴胡椒噴霧、向記者方向擲催淚彈。香港記者協會(記協)主席楊健興指,自從6月爆發《逃犯條例》修訂示威後,傳媒已開始被警方針對,如以強光照射傳媒阻礙拍攝,近日更非單單阻礙拍攝,而是「近乎攻擊」向傳媒施放胡椒噴霧,又有前線警員以「黑記」批評記者,對傳媒採取敵視態度。對於警方指示威現場有「假記者」甚至「搶犯」,但一直無提供證據,認為是對記者的嚴重指控和質疑,批評警方將前線警員暴力對待記者合理化。
楊健興表示,記協曾與警察公共關係科會面,對方曾稱不會阻礙傳媒拍攝,指警員「無受過相關訓練」,而記協過去3個月曾多番投訴,但警方和政府一直未有回應,政務司長辦公室曾要求會面,但記協要求公開會面後就未再獲回覆。對於外界批評記者「做乜都得」,楊強調記者亦必須要守法。
攝記協主席陳奕釗引用《警察通例》39條中,應以互諒互讓態度協助傳媒工作,但警員經常以強光照射傳媒,令他們未能拍攝,而當現場記者拍攝對警員有利的場面時則會十分配合;對於警方經常要求傳媒「行返上行人路」,他指傳媒往往當時已在行人路,然後警員就會繼續向前推進並指「你冷靜啲先」。記協執委林彥邦就指,警方一直指傳媒與執勤警員「零距離」,但不少傳媒拍到的片段所見,警員往往會將傳媒推走,然後再叫傳媒「上返行人路」。他又認為警方未能理解何種為「真傳媒」和「假傳媒」,因香港並無法例指明何為「真記者」與「假記者」,因在香港任何人也可以成為媒體,雖然未必能獲官方或記協認可的傳媒,不過相關示威活動均於公眾地方舉行,即使不是記者,一眾途人亦可以圍觀,促請警方勿以「假記者」混淆視聽。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今午在警方例行記者會上主動澄清,警方不會亦無意抹黑記協或任何記者,強調從沒有指摘過專業記者會違法或者搶犯。他又解釋之前在記者會上提及過的「假記者」,例如對方手持記者證,但有關機構不承認該名記者,便理解為假記者。謝續舉例,8月19日有記者報案指拾獲一張澳門記者證,但該傳媒機構指沒有該名記者,案件由灣仔刑事調查隊調查;另一類是穿着了反光衣,但傳媒聯絡隊上前了解時,對方會走,令警方懷疑是假扮記者;第三類則是警方不認識的媒體,例如曾發現有不知名機構「北區小節」、「前線觀察」,而記者證上有「PRESS」字眼;最後一類是學生記者,謝亦稱,7月1日立法會事件中,有自稱某學校的記者被捕。
謝重申,他從來沒有講過記者犯法,亦從來說專業記者不會阻礙警方工作,沒有提過記者會搶犯,希望警方與專業記者在混亂場合中,不會有任何敵對關係。
記者會重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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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香港之路暨齊慶中秋夜
日期:2019年9月13日
時間:晚上7時半集合;晚上8時起牽手築人鏈
地點:各區公園、遊樂設施
參加者可叫「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我要真普選」、「平反721、831」等口號,向國際社會展示港人打不死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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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民陣遊行
日期:2019年9月15日
時間:下午3時起步
起點:銅鑼灣東角道
終點:遮打道行人專用區
*獲反對通知書,民陣上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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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牢之疆》 專頁
揭開集中營邪惡面紗
今日新疆 明日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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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主席楊健興(中)指,自從6月爆發《逃犯條例》修訂示威後,傳媒已開始被警方針對。何柏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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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柏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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