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死者名單中,包括兩名大學生、兩名在附近溫泉浴室任職的按摩女郎、三名在卡拉OK慶祝生日的男女,還有一對同樣是16歲的表姊妹柳美珠和何倩玲,其中表妹當場死亡,表姊腦幹死亡,成為植物人。
當時,為了等候柳美珠在外地親人回港見她後一面,醫生一直用儀器維持她的生命;一星期後,家人同意將美珠器官捐出遺愛人間,結束其短暫的生命。
此外,案中12名死者的家屬00年聯名入稟高等法院,向肇禍卡拉OK的業主、管理公司及防火系統公司追討疏忽責任賠償,02年底法庭裁定前兩者要負六成責任,防火系統公司則負四成責任,雙方其後自行商討賠償額。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