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允怡承認,前日情況令醫委會尷尬,相信委員決定押後宣判,已平衡投訴人感受及各委員當時情況。今次聆訊破紀錄長達11天,當中六天是委員抽空於周末及假日進行。他指一般簡單案件,只需一至兩小時寫判詞;較複離案件需四至五小時,不排除因今次案情複雜,需更長時間。日後也難避免有類似前日的尷尬情況出現,「秘書處評估案件要審幾多日,幾時可以完,有時會估錯時間」。
劉美娟長子夭折一案,由向醫委會投訴至展開聆訊長達七年。劉允怡表示,日前已向政府提交加快處理聆訊的建議,當中涉及增撥人手、資源、增加開庭次數及修改法例等。
投訴個案必須經醫委會初級偵訊委員會決定是否展開聆訊,該委員會主席蔡堅稱,即使向醫委會提交須聆訊的個案,也要排期兩至三年才審理,但涉風化案則盡量於六個月內展開聆訊。現時醫委會有28名委員,只有四名業界外委員,由政府委任。每次聆訊必須有業界外委員出席,因業界外委員人數少,間接限制開庭次數。蔡指大部份委員同意修例,增加非醫生的業界外審訊員,以加密開庭次數。審訊員只負責審理聆訊個案,無權參與其他醫委會職務及沒投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