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星警察 - 曾志豪

蘋果日報 2013/01/09 05:20

下流準備

《孤星淚》最引人爭議的人物便是窮追主角冉阿讓的警官,賈維奇,由羅素高爾飾演。
這個警官用了一生的時間追捕冉阿讓,無論那時冉阿讓的身份是賊、市長、為救孤女的英雄,賈維奇眼中他都是「24601」的逃犯。我聽到有觀眾散場時忍不住嘟嚷﹕「這個警官怎麼這麼死心眼,就是要捉那個逃犯呢?」
而最矛盾的是,你很難把警官視作單純的奸角處理,根據香港電視劇的公式,凡壓迫主角的都是壞人;但這個警官,他不是故意要刁難冉阿讓,他是真心的、發自內心認定冉阿讓違反了他認為最神聖不可侵犯的法律,冉阿讓是有罪的,他只是執行公義,他不是奸角,他自視為正義的化身。
但為甚麼警官的「執法」行為,在觀眾眼中,是蠻不講理的魔鬼?雨果認為,良心是最高的法律,宗教的憐憫寬恕,比法律更符合人性。但如果用現代的講法,警官為何努力執法,反而得不到世人的認可?因為他執行的是「惡法」。
偷麵包要判囚五年,這是明顯的惡法;有權勢的人士隨意欺負弱勢社群,例如當眾調戲芳汀,執法人員未有充份聽取雙方爭辯的理由,便單方面拘捕被指控的平民,這明顯不符合法治精神。凡此種種做法,徒具「法律」之名,其實全無「法治」精神,所以執法人員不會得到尊重,反成踐踏人權尊嚴的兇手。
看賈維奇的遭遇,就像看到了今日的香港,警察對付社運示威遊行,便是執行了公安惡法,動輒告以非法集會;示威的人士,他們真是窮凶極惡的違法份子?還是惡法下的受害者?現實的執法人員會否像電影的警察一樣,偶然也問問自己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