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感時刻】「白狼條款」三讀通過! 紅底、黑幫鬧事最高囚10年

蘋果日報 2017/12/15 15:51

台灣立法院張安樂三讀愛國同心會統促黨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台灣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被稱為「統促黨條款」的《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修正案,將組織犯罪的要件訂定為,「持續性或牟利性」,且不以現存的組織為限,未來中國勢力、黑道政黨也會在列,包括以人稱「白狼」、竹聯幫前大佬總裁張安樂為首的統促黨(中華統一促進黨)、愛國同心會等團體再鬧事,將面臨法律制裁,可判3至10年的有期徒刑,且併科1億元以下(新台幣‧約2,593萬港元)罰款。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提案說明,中國共產黨政府於幕後操控台灣黑幫分子,介入各種抗議活動,擾亂社會治安善致危害國家安全,因此提出修法來填補漏洞。

依據法律規定,未來中國勢力、黑道政黨,將判3年到10年的有期徒刑,且併科1億元以下罰款。王定宇指出,原本組織犯罪的定義是具有持續性及牟利性,但現在規定構成條件過於嚴苛,不利於司法檢調偵辦組織犯罪。
台灣《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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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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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稱「白狼」的統促黨總裁張安樂,他曾是台灣竹聯幫大佬。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