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美好年代的上海公子哥兒倒愛穿麻。一買就是兩件相同的,早上外遊時先穿一套,中午借個藉口跑回家去,又換了另一套熨直的出來。他們在冬天穿貂皮,也縫在粗布裏面。不着跡的高雅,才是高雅。
我也很愛穿麻,穿給自己,舒服就是,懶得為別人換。有衣服是全麻,但多數西裝是滲了真絲,也皺,不那麼快罷了。
至於小千谷縮的麻,本身已皺,我不必熨了。回到旅館用水一浸,將領子部份揉擦一番,掛起來,翌日又穿,像是新買的。
如果遇到公式場合,單一件的襯衫無禮,便要加一件西裝外套。我有一件黑絲麻的,對着太陽一照,簡直是透明,很涼快,又不太容易皺。設計不跟流行,穿那麼多年還不過時。
完全不皺的麻西裝,最好買StanleyBlacker的,原料叫「空氣麻」,在歐洲北部陰涼地區種植。麻線中空,又輕又薄,感覺和純麻一樣。這公司也出麻製的鞋子和各種恤衫褲子,若有興趣,上網一查就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