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幾何時,我們大家所認識的民主派是出身於社會運動、學生運動,成名於以抗爭衝擊政府的不義政策而成功上位。
有感而發是與幾名有份在上星期六參加抗議白色恐怖,以公民抗命形式集會,不知會警方並公然要求警方拘捕的示威者。他們說,民主派的立法會議員一個也沒有參加。人權法治,說得比誰人都漂亮,出鏡上電視電台比誰人都起勁的民主明星,原來這樣懂得明哲保身,懂得保持尊貴的身份,懂得與長毛這些民主「爛仔」劃清界線,保持距離。
「呢班衰人,信唔過。」朋友說,筆者感覺到這是發自內心的藐視。
全世界爭民主、爭人權的地方,都是政治人物帶頭衝,所謂鼓動風潮,造成時勢,然後是人民群眾在後面追隨,於是抗爭之勢成,甚麼政權也要讓步。香港呢?
人權法治,不是在法庭講,不是在會議廳講,更不是走到日內瓦聯合國的人權委員會講,這樣講永遠得個講字,是要走入人民群眾中講,以行動說明這是怎麼一回事。
兩年前在大學一個討論警權過大的研討會上,劉慧卿憶述當年為抗議特首小圈子選舉而瞓街,被警員抬走的往事,但筆者冷冷地補上一句:「但你已經好多年無行動了」。劉慧卿被無聊者起了個「瞓街卿」的花名後,就變得無所事事,成為純粹的講人自講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