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年十二月長沙灣一工業大廈單位發生兇案,一名蒙面男子持火把和天拿水衝入,向在場戶主和兩枱正在竹戰人士高呼「一鑊熟」,期間單位迅速起火,三人因傷重死亡,涉案男子否認三項謀殺罪,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被告前東主身體多處燒傷,穿着保護衣到庭作供。
被告布錦泳(五十六歲)任散工,被控於○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去年三月八日及四月十三日,謀殺男子陳林(七十一歲)、其姪梁振宏(四十一歲)及男子葉高明(五十六歲)。
供稱當日打算洗劫
控方開案詞指,案發○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長沙灣宏昌工廠大廈七樓一單位,該單位為死者陳林租用作皮具廠,因經濟不景結業,陳在單位內出租麻雀枱予友人以負擔租金。被告在案發後返內地並於東莞被捕,他在警誡下表示,當日只打算洗劫單位內人士,火警只屬一場意外。
證人馮坤義(五十四歲)昨出庭供稱,當日單位內有十一人,當中八人包括他正在打麻雀,晚上約八時,他突然見到兩名死者陳、梁及陳妻面帶驚慌,他遂望向門口位置,發現蒙着面的被告手持火把和一個載有液體的水桶,並將液體倒在地上,高呼「唔好郁,我忍咗你哋好耐,我要你哋今晚一鑊熟!」
馮立刻撲向被告,希望將火把搶過來,但被地上的液體滑倒,他與被告同時跌在地上,其間被告將火把往他的身後擲去,單位迅速起火,馮的褲子被燒着,雙腿受傷。
另一名工程公司東主李志雄(四十七歲)曾聘用被告當散工,他表示與被告相識五至六年,從無發生爭執,事件令他身體多處燒傷,現仍需穿着保護衣。
代表大律師庭上透露被告曾提出承認誤殺罪,但不獲控方接納。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HCCC2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