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查資料,張震遠早在08年已「落重本」成立商交所,當年更獲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多次高調力撐,似乎已預料可成功獲得交易認可,同樣令人質疑。有市場人士認為,證監是次處理商交所財困,與過去雷厲風行式吊銷一般證券行做法似有不同,質疑證監是否有「大細超」之嫌。但有不願具名證券界高層則認為,除非牽涉嚴重違規事件,否則證監會罕有採取「一刀切」方式收回持牌人牌照,估計是次處理方式並無不妥。
本報昨曾嘗試向證監會查詢,是次收回牌照是否合乎一般作業準則,惟至截稿前仍未獲得回覆。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證監會有權在維護投資大眾的利益或公眾利益前提下,撤回自動化交易認可,證監主要以財政、操作、透明度等七個準則進行監察,惟未有提出具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