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龍泉市一名44歲男子涉嫌醉駕,為逃避酒精呼氣測試,用盡各種伎倆:揚言跳河、倒地不起、咬人......最後無計可施,竟掏出瀨在褲子上的大便掟向交警的頭和臉。
涉事男子姓李,在龍泉經營一家小店。去年10月28日晚上11時許,他在店內與人飲酒後駕車去釣魚,駛至南大橋時,被設路障查酒駕的警員攔截。經酒精呼氣測試,警員告知李XX涉嫌醉駕,要帶他去醫院驗血。
李XX突然情緒激動,一會兒向交警求情,一會兒稱要上廁所,還走到大橋欄杆處,將身體外傾,以跳河自殺相威脅,拒絕去醫院。警員制服李XX,將他帶上警車。到醫院下車後,李XX躺在門診樓大廳地上,無論怎麼勸說,他都不肯配合去二樓抽血檢驗。警員隨後強行將他抬上二樓,過程中,李XX竭力反抗並試圖逃跑,不僅揚言要對交警不利,還多次試圖咬交警。抽完血,李XX要求上廁所,警員帶他前往。
還沒走到廁所,他已把大便拉在褲子裏,隨即將手伸進褲子,掏出大便,向離他最近的一名張姓警員扔去。由於距離太近,張姓警員臉上、頭上、身上均大便掟中。在場警員將李XX制服,在等候支援的時候,李XX連續用頭撞擊玻璃門、地面,隨後不斷嚷着:「出來以後要殺了交警。」
經鑑定,李XX血液中的乙醇含量為148毫克/毫升,屬醉酒駕。法院審理認為,李XX醉酒後在公共道路上駕駛,在被查獲後以暴力阻礙警察執法,已構成危險駕駛罪、妨害公務罪,一審判處他有期徒刑8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人民幣。
澎湃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