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萬股中銀香港股份,及
‧現金997.45元,即126.26股碎股×7.90元(收市價)
倘若投資者持股至03年1月10日,中銀香港的股價上升至8.2元,他以市價沽出,便可收取10.25萬元。
倘若投資者最初選擇購入正股而非相關的ELI,結果有何分別?
‧02年11月15日,投資者以10萬元本金,可購入1.25萬股當時市價8.25元的中銀香港股份。
‧02年12月30日,中銀香港的收市價跌至7.90元,倘若投資者未能看透股價走勢而選擇為持有股份止蝕,他的損失為4375元,即12500元×(7.9元-8.25元)。
‧倘若投資者未有止蝕,繼續持有至03年1月10日,當日,中銀香港的收市價升至8.20元,他選擇以現價沽出,但由於購入價為8.25元,所以仍要面對少許虧損。
從上述例子所得,投資者選擇ELI,必須以實力股份為首選,只要注意ELI之參考價,加上相關股票有實質業務支持,就算他們因正股短期調整而接貨,也不用過於擔心。
雷裕武
麥格理證券衍生工具部聯席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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