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頌恆曾質疑人大在上月7日就《基本法》第104條釋法實為修法,但上訴庭反駁指,香港與內地實行不同法制,故本港沒有證據指人大的做法是否超越釋法範圍。梁在其上訴文件要求終院裁定,人大這次釋法是否為修法,而且沒有按《基本法》第159條所規定的程序進行修改,故香港法庭有責任去聲明釋法無效。
而游蕙禎在上訴文件中,亦要求終院裁定人大這次釋法是否並非按《基本法》規定作解釋,而是在解釋本港的《宣誓及聲明條例》及這次釋法是否有追溯力。游要求終院釐清,在不干預原則下,立法會是否有唯一控制權去處理其內部事務,包括宣誓事宜,及除非主席就宣誓決定危及到市民或議員憲法權,否則法庭不應干預立法會。
案件編號:CACV224-7/16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