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說當年在華盛頓,有個類似公益金的慈善捐款機構,公眾集中捐款,由該機構分撥各個慈善事業團體。為了勸捐,機構的研究資料搜集特別充足。資料顯示,一位年入不菲的律師已有多年沒捐款,於是派員登門造訪相詢:「本機構資料顯示,閣下年入四百多萬(美元),為何不慷慨解囊?」
「你的資料有沒有顯示我的高齡老母欠下巨債無法償還,要靠家人接濟?」律師反問。機構代表大窘:「啊,我們不知道。」「我的親妹子重病留院醫理,醫藥費毫無着落?我的姪兒失學因付不起學費?」機構代表尷尬極了,惟有連連表示:「真對不起,原來有這個情況,我們以後都不會打擾你了。」
「如果連他們我也一個子兒不給,我為甚麼要捐錢給你們!」律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