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昨日通過食管法第11條條文修正案,確定近10年內曾發生瘋牛症地區,牛隻之頭骨、腦、眼睛、脊髓、絞肉、內臟及其他相關產製品,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但帶骨牛肉未在修法禁止之列。此舉令在去年底才獲准進口的美國牛肉受到嚴重打擊,同時引發台灣違反雙方在去年簽訂「美國牛肉輸台議定書」的爭議。
美國在台協會發表聲明稱,對事件表示遺憾,指台灣破壞身為貿易夥伴的誠信,美方未來很難與台擴展雙方經貿關係。而事件亦讓外界關注會否影響美國對台售武的進展。馬英九強調,這次立法院修法限制部份美國牛肉進口,取決於民意取向,政府會承擔責任,並希望將影響降到最低。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