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關葆珊(三十九歲)被控於去年十一月九日及十日,兩度在大埔家中以口頭及透過WhatsApp恐嚇姓鄧丈夫(五十歲),即她會傷害鄧及兒子。據了解,被告與事主未離婚,但已不同住。兩人在聯合醫院工作時相識,被告現已沒有任職護士,她報稱主婦。
辯方資深大律師清洪昨指,辯方於上月底去信律政司要求以簽保令方式處理,本周三獲律政司回覆拒絕。但事主於本周一向辯方發出律師信列出約七項條件,若被告同意遵守,事主才會接受讓她守行為。據悉,條件包括離婚及金錢事宜。
清洪認為此舉干預司法公正,要求將案押後讓控辯雙方再作商討。辯方有意要求律政司撤控。裁判官將案押後三月十日再訊。
案件編號:FLCC6115/14
■記者林綺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