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是「文明人」終生要面對的,最重要的問題;可惜,哲學家探究生存、死亡,甚或交配的意義,卻鮮有為「錢」的「存在目的」,寫幾部專書。錢,聰明人認為:「不多不少,夠用最好。」然而,比「夠用」多了,或者比「夠用」少了,怎麼辦?
少了,就是貧,「貧而無諂」難;多了,就是富,「富而好禮」更難;貧而諂,富而驕,都核突,都教人反胃。面對錢,甚麼是正確態度,或者正常態度?教科書,總避而不談。這天,麫店老闆黑某,說了一件事,錢,有甚麼用?讀完,大家該有點感悟:
黑某麫店隔壁,住了兩個阿婆,年長的七十九歲,年輕的,七十六;午後,阿婆會把木頭車從舖裏推出來,在門前賣香煙;每天生意額,不到一百塊。麫店口碑好,每夜爆滿,桌椅佔了半條街,黑某要展鴻圖,就跟阿婆商量:「阿婆阿婆!我打算用一百五十萬!我是說,一百五十萬!買了你兩位老人家的舖,你說好不好?」阿婆撞聾,他這麼呼喊,一百五十萬買煙仔舖,整條街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