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11間店非法賣藥 警拉14人
藥房毒藥西九龍未經註冊
警方西九龍總區刑事部聯同油尖警區等多區人員,與衞生署人員於昨午約12時進行代號「厲擊」(SHARPWHAM)的行動,突擊搜查西九龍區多間藥房及藥店,在其中11間店鋪拘捕共14名本地男子(33至63歲),他們涉嫌非法售賣第1部毒藥、非法管有第1部毒藥及非法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
行動中,人員共檢獲約12,500粒及1,000支含有第1部毒藥的藥物,以及約300支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每款藥物市值約30至850元不等。所有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相關行動會繼續進行,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根據香港法例第138章《藥劑業及毒藥條例》,非法售賣或管有第1部毒藥及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一經定罪,每項罪行的最高刑罰為監禁兩年及罰款10萬元。市民購買及使用藥物前,應先徵詢醫護人員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