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殺女友 被告拒向政府醫生坦白 報告顯示沒精神失常

蘋果日報 2020/11/26 18:08

吳欣鍵殺女友

年輕男⼟⽊⼯程師疑控制慾及妒忌⼼作祟,不滿升讀⼤學的女友參加Ocamp兼提出分⼿,先以性愛⽚段要脅,圖迫女友就範,及後在巴⼠上狂插女友33⼑將她殺死。工程師今繼續自辯,透露還柙期間曾見過多名精神科醫生,惟有感他們不相信自己,所以沒有向他們坦白,只向家人推薦的醫生說真話。控方盤問時指,被告不喜歡部份醫生,是因為他們的報告顯示被告沒有精神失常,被告對此否認。
被告吳欣鍵(25歲)今供稱,案發前兩至三星期曾有自殺念頭,「好似搭東鐵咁,見到路軌就會想跳落去」、「行過藥房會入去睇吓有冇安眠藥賣」,至盂蘭節前夕才付諸實行。

小欖醫生:你唔係要我信你下話?

被告又供稱,還押小欖期間「好唔開心,又搵唔到人講」,遂向會見他的醫生廖清蓉透露自己案發前有意尋死一事,又提及還柙期間夢見死者,更向醫生謂:「如果9月我一早死咗,就唔使令到Annie死咗。」
不過廖質疑他從未透露這些事情,反問:「吳欣鍵,你唔係要我信你下話?」被告知道廖不相信他,所以「我以後都唔同佢講真話,佢想我講啲咩,我講畀佢聽」。
及至2018年2月,被告轉往荔枝角收押所。被告認為收押所的人不喜歡他,例如早上不會跟他打招呼,「踢毽又唔會傳畀我踢」。被告更曾在洗澡時被人看見身上滿佈疤痕,嘲笑他「命大」、「咁都死唔去,冇鬼用」。

荔枝角收押所醫生:唔好講咁多無謂嘢

早前聆訊透露,被告還押荔枝角收押所期間,曾與精神科醫生黃以謙會面。被告今供稱,會面時以為黃醫生是其代表律師找來,會幫助自己,惟黃一見面則自言趕時間,會面時間只有2至3小時,「嗌我唔好講咁多無謂嘢」。被告覺得黃醫生不幫助他,所以也不向他說真話,只道出警方文件也可找到的內容。
被告又透露,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期間,曾一度停服抗抑鬱藥,及後有一段時間不開心及失眠,亦有想念死者和感到內疚。及後被告與何美怡醫生見面,其家人又稱讚她是權威,被告遂向她說真話。
控方盤問被告是否不喜歡黃以謙醫生,被告自言只見過對方一次,不會以此形容,「佢唔值得我唔鍾意佢」。控方聞言指出,由於黃的報告顯示被告沒有精神失常,被告因而不喜歡該份報告,亦不喜歡黃本人。被告否認,又謂「冇唔鍾意佢份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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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美怡醫生

被告:一個唔聽我講嘢嘅醫生,有咩用呀?

控方亦指,被告曾向何美怡醫生形容黃醫生「冇用」,但他指的是黃本人而非其撰寫的報告。被告答稱兩者皆是,又說:「一個唔聽我講嘢嘅醫生,有咩用呀?」
控方又引述黃醫生的報告內容,指被告嘗試營造他患上邊緣人格障礙的印象。被告表示:「呢件事其實同件案冇乜關係㗎喎。」被告又稱,還柙期間曾看書及上網,搜尋有關邊緣人格障礙的資料,但沒有獲取有關精神失常的知識,他被還柙前也不知道何謂邊緣人格障礙。被告亦透露,代表律師曾向他提及有關因病減輕罪責及精神失常的法律概念。
被告進一步解釋指,還柙期間讀到一本自傳,書中主角就是出現邊緣人格障礙。被告擔心自己也有此病,又認為這與本案無關,於是在與黃醫生的會面進入尾聲之際,當作題外話問及有關事情,並謂:「唔通我問皮膚科醫生呀?」

被告承認死者未曾親口說嫌棄

被問到還柙三年期間,是否每一次會面都向廖醫生說謊,被告表示「大概都係」,並確認原因之一是不想被送進小欖或要留在該處。被告又否認曾向何醫生說謊,稱:「我同佢講嘅所有嘢都係真嘅。」
控方指出,被告是為求目的而不惜講大話的人。被告否認,並說:「信得過咪講真話,信唔過咪唔講真話。」控方亦指說謊對被告來說並無難度,被告只謂:「唔明咩叫冇難度。」
控方下午引述何醫生的報告內容指,被告稱死者覺得家住公屋單位的他沒有用,控方質疑此說其實是大話。被告只稱死者嫌棄他是「地盤佬」,但承認不曾親口聽她這樣說過。聆訊明續。
【案件編號:HCCC3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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