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唔係辦房產證都唔知,原來回鄉卡上面幫我改咗名;返到嚟搵佢哋幫手,竟然重話要收我錢!」馮太向記者申訴,她早前持新申領回鄉卡返內地為物業辦房產證被拒時,才發現其回鄉卡上的名字,與身份證及回鄉證上的不盡相同。
名字為「詠琴」的馮太,身份證及回鄉證一直沿用「詠」字,個多月前她往香港中旅(集團)有限公司換領回鄉卡,回鄉卡上的「詠」字則被寫成「咏」字;她領取時未有為意。
「詠」變「咏」身份被質疑
馮太憶述,換領回鄉卡後不久,她與丈夫往內地為其物業辦理房產證;辦理期間,有關部門卻拒絕簽發,職員解釋乃因其身份證跟回鄉卡上的名字有出入;馮太這才驚覺其「詠」被更改成「咏」。
疑惑的她返港後即往中旅社查問,對方覆稱:「係呀,呢個係簡體字嘛!我哋大陸係用呢個寫法!」馮太問職員該如何處理時,對方表示可代她簽發證明書,以向辦理房產證的相關部門證明其身份,惟每次簽發證明書,收取200元手續費。
「我覺得呢個制度有問題,既然要統一嘅話,點解唔將全部轉晒做簡體?以前回鄉證都係同一部門發出,點解當時又可以用「詠」字呢?真係好混亂!而且,既然明知內地寫法唔同,咁就應該免費幫我哋出聲明,否則,真係有「掠水」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