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稱當眾遭辱罵並以下體威嚇 女租客控「黎明」性騷擾
蘋果日報 2018/03/16 16:55
黎明
性騷擾
胡麗娜
元朗逢吉鄉一排寮屋被勒令清拆,女租客稱與男負責人黎明商討退租期間,負責人質疑她沒交租,不單用粗言穢語辱罵她,還當著逾十名鄰居和她的7歲兒子面前,指著自己陽具位置威嚇道:「我條X好大過喎,你係唔係想試下?」女租客指事件困擾其一家人的情緒,更令她出現流產情況。她由平機會代表入稟區域法院,控告負責人性騷擾,要求書面道歉及索償5萬元感情損害賠償已,案件已排期於5月23日首次聆訊。
入稟狀指,申索人胡麗娜的丈夫和答辯人黎明,於2010年8月簽訂租約,月租2,500至3,900元。答辯人於2016年6月13日晚上對申索人性騷擾,觸犯《性別歧視條例》,有關涉及性的言論和行徑令申索人感到十分受冒犯和侮辱,而且事件當眾發生令她極度尷尬和尊嚴受損。此外她精神和情緒受困擾而不能入睡,害怕答辯人對她不利故避免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