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辯稱揮警棍發出「發發」聲令人服從 看片後改口承認曾棍毆男生
裝修滙豐銀行民陣元旦大遊行刑事毀壞
元旦遊行,灣仔軒尼詩道的滙豐銀行分行被人「裝修」。
民陣元旦大遊行當日,數百人被捕,其中三名男學生涉「裝修」滙豐銀行灣仔軒尼詩道分行,被控刑事毀壞及阻差辦公等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續審,辯方質疑有警長用警棍毆打已遭制服的被告,警長先稱揮棍是要用「發發」聲使人服從,棍身沒有碰到被告;但觀看片段後,他坦認曾棍打被告。辯方又質疑警長曾用腳踩被告,認為警長可用其他方式制服,警長則謂「痛苦使其服從」。
17歲高姓男學生及21歲學生黎柏璣被控於今年1月1日非法破壞灣仔軒尼詩道香港上海滙豐銀行的玻璃門及木圍板,被控刑事損壞罪。高另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黎另被控阻差辦公罪,指他抗拒警長。另外,16歲梁姓男學生被控於同日同地阻差辦公。
制服16歲梁姓學生的警長D供稱,當日接報到場處理針對灣仔滙豐銀行的破壞行動,目擊梁與「其他人」糾纏,於是上前截停,其間被告「手舞足蹈」反抗,最終獲警長E協助制服,被告由E帶到銀行內調查。及後警長D再回到銀行內,向當時控制被告的警長F交代案情。
辯方盤問時詢問「其他人」是甚麽人,警長D稱當中有自己的同僚。辯方指岀,當時所有人均穿便服,亦不是全都穿黑衣,問當中是否可能混雜市民與示威人士,D同意有此可能。
辯方質疑警長D回到銀行時,曾用警棍擊打已俯伏地上的被告。警長D否認有擊打,解釋揮棍是要發出「發發」聲,讓被告服從,過程中棍身並無觸碰到被告身體。辯方隨時播放當日片段,再問警長有否棍打被告,警長D始承認,並解釋:「睇完片之後勾返起少少記憶。」
辯方又指出,D曾用腳踩被告手臂,D否認是腳踩,指動作是要被告交叉雙腳服從。辯方質疑可用其他方式,D僅謂:「痛苦使其服從。」辯方隨即追問:「即係你用腳底向被告施壓,令其痛楚,但唔係踩佢?」D同意此說法。
負責拘捕警長稱至今仍不知被告與破壞銀行一事有何關係
辯方引述片段指,警長D與警長F的交談只有兩秒,問D短短數秒如何交代案情。D改稱當時只提及被告曾作反抗,承認沒有提及被告與破壞行為有關,亦從未就此查問過被告。
協助制服梁姓被告的警長E供稱,當日見到被告與警長D糾纏,其間被告「手舞足蹈」反抗,於是上前協助制服。E之後將被告帶到銀行內,最終交予警長F負責控制被告。惟E在盤問下承認,警長D從未解釋截停被告的原因,他亦不知道被告與D糾纏之前做過甚麽。
負責宣佈拘捕警長F供稱,警長D曾向他表示被告阻差辦公,但沒有提及截查原因,交流時間是「以秒計」。F在盤問下承認,到今時今日都不知道被告與破壞銀行一事有何關係。聆訊明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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