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畫●獨家追訪】投訴惠康150次 投訴王:我係為民請命 唔係特登搞事

蘋果日報 2017/09/13 13:38

惠康超市不良於行投訴王張均良為民請命

【17:42更新】新增動畫
【15:00更新】投訴王張均良質疑法庭判決不公平
因投訴惠康超市達150次而被稱為「投訴王」的張均良(57歲),今日在法院「敗訴」,法官裁定惠康19張傳票全部罪名不成立。張均良回應時質疑法庭裁決不公平,他接受《蘋果》訪問時堅持自己絕非存心搞事,並指自己做事嚴謹,因為對超市沒有正視售賣過期食品問題感到氣憤才作出投訴,並覺得自己只是「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絕非無的放矢。雖然他身患多種慢性病,並因頻頻投訴連妻子也有微言「唔敢認佢做老公」。但他堅持無悔,並揚言即使敗訴,日後仍會繼續監察超市是否售賣過期食品,為民請命。
訪問是於9月初在深水埗住所附近的連鎖快餐店進行,當日記者未見其人,先聽其聲,扯著大嗓門、邊講電話邊走來的張均良身型高大,頂著大肚腩,走路時有點緩慢:「我今朝先喺附近幾間(超市)睇完,仲有(問題食品)!」甫坐下,張便急着跟記者分享最新「戰績」,張均良嗓門大,話匣子一打開便停不了,說到超市的問題食品,鄰桌的女士們也不禁聽得入神。
去年5月至7月期間,張均良向食環署投訴惠康超市共150次,但張更正指「應該有180次,有啲未上(法庭)」,他指每次通知食環署皆需等候4至6小時,才有職員到場,其間「咪返屋企等囉」,外界好奇張跟惠康超市有何深仇大恨,讓這位行動不便的退休人士如此耗費精力和時間持續投訴。張均良受訪時透露,他與惠康的恩怨始於前年一次於西九龍中心惠康分店內的爭執。
張憶述,當時發現店內售賣的豆腐花過期半個月,他出於好意通知職員,但經理到場後把貨物拿走,其間有人更抓傷他手臂。張自言講人情,當時沒報警。其後他報稱再於同一間分店與職員發生肢體碰撞,張於是報警,惟警方到場調查後指他沒明顯傷痕,對案件不受理。
記者早前採訪時,他曾帶記者到南昌邨惠康超市視察,他對審視貨物架早已駕輕就熟,隨便看看,即又給他找到一包已過期5天的回鍋肉醬,顯示超市過期食品問題仍然存在,另外貨架上快有部分貨架上蕃茄已微微變黑,疑不夠新鮮。另外他又發現至少兩盒雞蛋有破損,並漏出蛋汁。
他堅持自己非吹毛求疵:「我唔係特登搵錯處,事實啲產品係壞㗎嘛!」張聲稱自己做事嚴謹,因此對超市沒正視售賣過期食品問題感到氣憤,並指超市售賣的貨品中以冰鮮雞的標籤較常有問題,「好多生產日期、到期日都冇咗」,特價品貨架上更有不少已過期食品,他認為超市有欺負眼力欠佳的長者之嫌。
張稱父親曾經營五金生意,家境不俗,他早年曾修讀無線電專科課程,其後在電子廠任技術員,及後工廠北移,他轉行揸的士。無奈10多年前患坐骨神經痛無法駕車,加上左腳生骨刺致腳痛,自此出街亦靠枴杖助行。他自言是長期病患者,現時就心臟科、泌尿科等多達9種專科求醫。已婚的張均良育有一對分別就讀大學二年級及中五的子女,現時雖無工作,但他指私樓住所已供滿,現時雖靠積儲過活,但並無經濟壓力。
對外界稱他「投訴王」,他一笑置之,自言「我只係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更笑稱不敢自比大俠,不過他如大俠般視錢財如糞土,皆因每次他發現過期食品,雖知食物有問題亦照買用來向食環署投訴,他稱年多以來共花費約4千元買有問題食品,由於食品多已過期又或是要被用作證物,故他所花的錢「一去無回頭」。
對於今日被判「敗訴」,張均良認為法官只因他於其中一宗案件的證供不可信,便否定他的其他供詞,有不公平之嫌,他強調會繼續留意惠康的食品質素,有問題會再投訴。但張坦承太太及一對子女亦曾多次勸他不要再投訴,「老婆話唔敢認我做老公,又叫我小心畀人打死,但我唔怕!」他重申並非存心搞事:「我真係玩嘢就叫我個仔、老友去買啦!」對於備受指摘,張自言決不退縮,「我唔後悔,會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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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王張均良堅稱自己經常投訴超市只因食品過期問題一直都無解決,在採訪當日,他在南昌邨很容易便找到一包已過期五天的回鍋肉醬以證明其言不虛(麥超億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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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均良9月7日受訪時在南昌邨一惠康超市發現有回鍋肉醬已過期五天(麥超億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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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王發現南昌邨惠康超市貨架上小部分蕃茄已微微變黑(麥超億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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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超市巡視期間,張又發現有兩盒雞蛋有雞蛋破損及漏汁的情況 (麥超億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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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王張均良自稱患多種慢性病,其膝部有些腫脹,若長距離步行要用柺杖(麥超億攝)